继续教育学院(新)

【考试安排】关于2024年下半年独立办班自考生实践考核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5    浏览次数:

 

各独立办班自考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粤考办〔2021〕19号)和《广东省发改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实践考核课程考试报考和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报读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社会独立办班脱产助学辅导班学生。

二、实践考核科目及时间

对于2023级学生的实践考核课程做了统一规定,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130502

08717

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

1019日上午9:00-11:00

09236

编排设计

1019日下午14:30-16:30

00713

字体设计

1019日晚上17:00-21:00

05546

系列书籍装帧设计

1020日上午9:00-11:00

10420

装饰表现

1020日下午14:30-16:30

环境设计(本科)

130503

07122

立体构成

1019日上午9:00-11:00

09237

材料工艺学

1019日下午14:30-16:30

08513

设计表现技法

109日晚上17:00-21:00

00711

展示设计

1020日上午9:00-11:00

10420

装饰表现

1020日下午14:30-16:30

2021级2022级学生考试课程根据各自教学进度在附件4和附件5中选择报考课程(不超过5门),按以往方式进行考试,要求在1110日前完成。

三、缴费标准

实践考核缴费按照省财厅文件规定,在我校财务平台报名及交费,收费标准为

(1)课程实践考核考试收费标准为150//人;

(2)毕业论文(设计)类实践性学习环节考试为270//人。

四、报考及组织流程

1.组织报名。

1.109-11日,组织学生按照《报名缴费流程》(附件1)进行报名与缴费。并将《2024年下半年实践考核报名及缴费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2024年下半年实践考核考试安排表》(附表3的电子版发至邮箱602128978@qq.com

2.报考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报名考生须取得所报专业考试计划中至少三分之二的笔试课程(含必考、选考、加考)合格成绩。

3.成绩上报。各教学点必须于1115将学生实践考核成绩统一上报至我校继续教育学院。

五、其他说明

1.命题工作。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负责本次命题工作,试卷领取另行通知。

2.考场工作。各教学点负责考场安排、监考及评卷登分等工作。

3.成绩评定。实践考核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以下为不及格,6069分合格,7079分为中等,8089分为良好,90100分为优秀。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安排补考,可重新报名交费参加下一次考核。

4.资料存档学生参加实践考核考试签名表、课程考核成绩评分表和考核试卷等材料保存不少于5年,由各教学点自行分类保管,随时接受检查。

5.考场巡查。我校拟在考试考核期间向各考点安排巡考人员,进行考试考务和考风考纪监督及巡查工作。

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86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北校区综合楼309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0)38265473 13725496589;工作邮箱:602128978@qq.com.

 

附件:

1.报名缴费流程

2.报名及缴费情况统计表

3.考场安排表

4.《视觉传动设计》实践考核课程

5.《环境设计》实践考核课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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