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经学校“治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校自学考试物联网工程及电子信息工程两个本科专业面向社会招生助学(独立办班)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 |
层次 |
社会助学(独立办班)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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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 |
专升本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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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专升本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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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学制两年,单位: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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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6月24日(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致电:罗老师,020-38265607。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