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沟通”助学考生: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助学工作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委〔2021〕2号)、《关于同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的复函》(粤考办〔2025〕8号)的要求,我校拟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沟通”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试点过程性评价是对已注册在籍参加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考生在课程网络助学过程中的阶段性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分析,并记录为过程性评价成绩。
(一)试点工作的助学形式
1.网络助学以“网络辅导+面授”为基本模式,由线上自主学习、线上集中学习和线下集中面授三种学习方式组成,课程按每学分11学时以上安排助学。考生主要通过线上集中学习、线下集中面授系统地学习课程知识,在通过线上自学学习对课程内容进行梳理、巩固。
2.我校网络助学平台具备基本学习、教学、教务(包括阶段作业、综合测评的组织)、资源管理、考核评价、过程监督等功能。考生通过手机号绑定、人脸识别、二维码签到、拍照等考勤登记手段,自主参加平台线上学习。
3.参加试点工作的考生须签订《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附件5)。
(二)过程性评价成绩构成及使用
1.过程性评价成绩由网络助学的课程学习、阶段作业、综合测评和学习表现四部分组成,其中,任何单项指标得分为零或未能完成2/3以上课程总学时学习任务的不计过程性评价成绩。
2.课程学习、阶段作业、综合测评成绩由网络助学平台自动记录,学习表现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考生的学习表现进行评定。同一门课程每半年只能获得一次过程性评价成绩。
3.试点课程总成绩由过程性评价成绩和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合成,其中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占70%。若课程总成绩低于国家统一考试成绩,则该门课程成绩仍以国家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4.过程性评价成绩自省考办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次月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考生如多次获得过程性评价成绩或统考成绩,当次统考成绩只能与之前已获得的过程性评价成绩合成,并采用最高一次的总成绩。
二、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平台登录方式
1.学习平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
2.登录方式:考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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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账号和密码:
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 |
平台角色 |
用户名 |
初始密码 |
学生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注意事项:港澳台考生,请联系教学点老师协助上传证件照,以便学习过程中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
三、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1、4、10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办〔2023〕12号),本次试点拟对2025年10月国家统一考试开考课程实施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5年10月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开考课程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1 |
01095 |
机械设计 |
3 |
03631 |
液压与气压传动 |
2 |
01097 |
几何量公差与检测 |
4 |
05785 |
数控原理与数控技术运用 |
2.教学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管理人员具体操作见(附件3)
序号 |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节点 |
1 |
信息核查 |
即日起—8月5日 |
2 |
组织学生完成课件学习 |
即日起—9月26日 |
3 |
组织学生完成阶段作业 |
即日起—9月28日 |
6 |
组织学生完成综合测试 |
9月28日前 |
7 |
上报学习表现成绩 |
9月28日前 |
9 |
综合测试主观题阅卷 |
9月30日前 |
10 |
督学 |
即日起—9月30日 |
3.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工作结束时间:2025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助学工作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考委〔2021〕2号)
2.《关于同意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二学历”网络助学及过程性评价试点工作的复函》(粤考办〔2025〕8号)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平台操作手册--助学点管理员适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平台考生操作手册》
5.《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诚信学习承诺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