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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学习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


开展线上学习加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构建混合式教学管理工作机制,规范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学习与考核,保证后疫情时代成教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线上课程学习

(一)线上学习平台。学校依托智能化信息服务手段,实现优质资源共享,采建优质线上学习平台“文才学堂”实施教学,不断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二)线上学习形式。分为课程视频和直播授课两种形式,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需要进行安排。

(三)线上课程设置。线上学习课程为普通课程,主要类型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本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专业群平台基础课程,以及以理论教学为主或方便学生自主实践的非核心专业课程,全部采取在线学习和考核。

(四)课程学习要求。线上教学以理论教学为主,学生在线学习、自主完成课程的学习,提交作业、讨论互动等。

二、线下课程学习

(一)线下课程设置。线下课程为专业核心课程,由各教学点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原则上采取面授形式,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安排直播授课等其他线上形式。

(二)课程面授要求。授课老师原则上由继续教育学院推荐或选派,授课费用由各教学点承担。

(三)实践性环节课程。实验、实训等实践性环节课程允许各教学点结合实际开展多样化学习与考核,鼓励创新方式,如角色扮演、案例分析、项目设计、小组讨论、观摩反思、技能展示等,同时各教学点需做好考核归档工作。

三、课程成绩评定

(一)基本原则。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注重过程性考核,严格过程控制,严格评分标准。

(二)成绩构成。总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一定比例进行计算,计算公式:总评成绩=学习成绩*占比+考试成绩*占比。即

1)普通课程总评成绩=线上学习成绩(含考勤、视频、作业、讨论等)+线上考试成绩,其中,线上学习成绩占50%,线上考试成绩占50%

2)专业核心课程总评成绩=线上学习成绩(含考勤、视频、作业、讨论等)+线下面授考试成绩;其中,线上学习成绩占40%,线下面授、考试成绩占60%

(3)普通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的线上学习成绩统一按视频学习和作业占80%,考勤和讨论等占20%计算。专业核心课程不再安排线上考试,而由各教学点结合实际自行组织面授和考试,考试成绩要求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完成报送。

(三)所有成绩均由学习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课程总评成绩列入本科毕业申请学位的平均分计算条件。

(四)补考及成绩规定。期末总评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线上补考;线上补考不及格者,在毕业前由各教学点组织线下补考。补考成绩为考试原始分,不作总评计算,凡参加补考且补考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一律按60分计。

四、线上考试要求

1)考生需在每学期按规定完成所有课程期末线上正式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2小时。

2)考试时电脑PC端和手机端不能同时登录参加考试。

3)不得对试卷进行拍照,上传到网络进行扩散,一经发现查实,将追究责任。

五、组织管理

1)平台建设与教学组织。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管理,学历教育部具体组织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包括派遣教师、线上学习平台维保、使用培训、在线课程资源建设及成绩审核等。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教学督导。

2)学生学习与跟踪服务。教学点负责组织线下课程面授教学与考试,督促学生参加线上线下课程学习,安排专人熟练掌握平台,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做好跟踪服务。

3)专业核心课程档案管理。教学点要注意做好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实施情况表》、《课程安排表》、《试卷》 、《成绩登记表》、《学生考勤表》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备教学检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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